教师资格证通过后,考生需要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去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一般来说,认定机构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网站或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和相关要求。考生可以关注当地教育局网或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根据公告要求的时间,准时前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邮寄、现场领取和他人代领。邮寄方式是认定机构会按照考生登记的手机号和地址给考生邮寄证书;现场领取则是考生可以自己亲自去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证书;部分地方还允许他人代领,但需要提供相关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是没有电子版的,但现在考生可以通过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编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核验真伪,并查询证书的电子信息。如果教师资格证丢失,考生可以向原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机构申请补发新的证书。补发前需要在报刊上刊登声明,宣布遗失的证书作废。然后,准备好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申请表复印件和申请遗失补办的说明,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