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科目的审定机构是国家教育部。教师资格证的考试科目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和专业领域的要求进行设置,由国家教育部负责制定和审定。教师资格证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知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不同教育阶段和专业领域的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也有所差异,如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等。教师资格证的面试科目一般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的审定由国家教育部负责,确保考试科目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以保证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质量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