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主要包括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三个部分。综合素质科目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根据不同教育阶段的教师分为幼儿园、小学和中学三个科目,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以及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根据不同学科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等科目,考查申请人在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和教学能力。教师资格证笔试每个科目的卷面分满分为150分,按标准转换为120分制的70分为通过。面试科目主要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