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认定的时间有限制。一般情况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有两次教师资格认定的机会,分别在春季和秋季进行。具体的认定时间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一般春季报名时间为3、4月份,秋季报名时间为9、10月份。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参考当地发布的认定公告。教师资格认定申报需要在指定时间段内进行,不能更改或推迟。
教师资格证的认定申请人如果错过了当前的认定时间,可以选择下次认定的机会。但是如果错过了3年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认定机会,那就需要重新报考教师资格证的笔试和面试了。
总之,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认定时间是有限制的,每年春季和秋季各有一次认定机会。具体的时间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为准,错过认定时间可以选择下次认定,但若错过3年有效期内的认定机会,则需重新报考教师资格证的笔试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