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是由认定机构在当地人民政府网站或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后颁发的。考生可关注当地教育局网或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根据公告要求时间,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可以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认定机构会在认定现场设置一个邮寄窗口,考生可以在该窗口登记自己的手机号和地址,认定机构会按照地址给考生邮寄证书。另外,考生也可以选择在认定工作公告中注明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部分地方允许他人代领教师资格证,但需要提供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丢失后,考生可以向原颁发机构申请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前需要在报刊上刊登声明,宣布遗失的证书作废,并提供相关材料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