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科目分为幼儿园、小学、中学等不同层次的科目。幼儿园的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的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的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职文化课和中职专业课的科目设置与中学类似。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科目设置与中职专业课相同。面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具体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简答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活动设计题、辨析题、解答题、诊断题等。每个科目的卷面分满分为150分,按标准转换为120分制的70分为通过。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