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资格证的考试科目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有《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综合素质》(中学)考查教育理念、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教育知识与能力》考查教育基础知识和原理、教学设计、德育、课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则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考查相应学科的知识、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能力。
面试部分主要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进行。面试内容与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职业素养、教学实践能力等。
总之,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通过这些科目的考试,可以评估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从而确定是否具备担任中学教师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