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初级资格考试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考试条件
具备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或具备硕士学位并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高级资格考试条件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或具备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具备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