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师是统计专业人员的职称之一,是推进统计事业和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师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助理统计师、统计师、高级统计师和正高级统计师。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国家统计局和人事部共同成立的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的。该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用书、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的制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各级别职称与岗位等级对应
统计专业人员各级别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评价机制和待遇
助理统计师、统计师实行以考代评,高级统计师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正高级统计师一般采取评审方式。研究建立以同行专业人士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综合运用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等多种形式,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获得统计专业资格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决定职务和工资待遇。
获得统计专业资格的意义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统计专业人员是推进统计事业和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智力基础,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于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待遇与工资挂钩
获得统计专业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决定获得统计专业资格人员的职务和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