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会工作者考试共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各层次考试都包括客观科目和主观科目两种类型。客观科目的题型和评分规则如下: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均为客观科目。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单项选择题四个备选答案,只有1个正确答案,选对得1分,选错不得分;多项选择题五个备选答案中有两个及以上正确答案,每选对一个正确答案得0.5分,选择的答案中若包含错误答案,则本题得0分。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也均为客观科目。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分值和答题规则同初级考试科目。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的题型包括案例题和方案设计题,均为主观题,依据答题的要点给分。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只有一个主观科目:《社会工作实务(高级)》。题型包括案例题和论述题,依据答题的要点给分。
每个考试科目的总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名。以上是天津社会工作者考试的题型和评分规则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