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任职条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等方面。首先,根据不同的学历(学位)等级,对资历条件有所不同。例如,具备博士学位的人员需要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则需要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其次,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需要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包括全面掌握经济相关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政策法规,能够设计经济活动方案助推相关活动有序开展,具备经济工作理论和实务的研究能力,拥有参与重点项目的工作经验等。此外,评审人员还需要在工作业绩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例如主持或参与各种类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在工作业绩和为国家纳税方面做出过突出贡献;同时,在学术研究方面也需要取得一定的成果,如发表过本专业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过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等。总之,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但以上几个方面是评审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