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是指在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具备一定的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和任职条件,并在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根据不同的学历(学位)等级,对资历条件有所不同。例如具备博士学位的人员需要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需要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任职条件
副高级经济师需要具备一定的任职条件,包括全面掌握经济相关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政策法规,能够设计经济活动方案助推相关活动有序开展,具备对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各类从业人员工作提供专业指导的能力,具备经济工作理论和实务的研究能力,还需要拥有参与重点项目的工作经验等。
三、业绩成果
在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副高级经济师需要在工作业绩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这包括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过各种类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在工作业绩和为国家纳税方面做出过突出贡献;作为骨干成员参与政府经济政策规章制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四、学术成果
副高级经济师需要在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这包括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本专业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过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或者在经济改革、经济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颁发的奖项等。
以上就是副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