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是指在申请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职称时需要满足的一系列条件。根据规定,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任职条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等方面。
首先,申请人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历条件。不同学历(学位)等级对资历条件的要求也不同。例如,具备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要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申请人需要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其次,申请人需要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这包括全面掌握经济相关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政策法规,能够设计经济活动方案助推相关活动有序开展,具备经济工作理论和实务的研究能力,以及参与重点项目的工作经验等。
第三,申请人需要在工作业绩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这包括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过各种类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在工作业绩和为国家纳税方面做出过突出贡献;作为骨干成员参与政府经济政策规章制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最后,申请人需要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这包括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本专业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过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或者在经济改革、经济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颁发的奖项等。
总之,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申请人在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任职条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等方面都具备相应的条件和成就。只有满足以上条件,并通过评审,才能获得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