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是指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历、资历、任职、业绩和学术成果等方面的条件。首先,申请人的学历(学位)等级不同,对资历条件的要求也不同。例如,具备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要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申请人需要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其次,申请人需要具备高级经济师的任职条件,包括全面掌握经济相关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政策法规,能够设计经济活动方案助推相关活动有序开展,能够对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各类从业人员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具备经济工作理论和实务的研究能力,以及拥有参与重点项目的工作经验等。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在工作业绩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比如,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过各种类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在工作业绩和为国家纳税方面做出过突出贡献;或者作为骨干成员参与政府经济政策规章制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最后,申请人还需要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例如,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本专业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过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或者在经济改革、经济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颁发的奖项等。
综上所述,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资历、任职、业绩和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要求。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申请人才能够获得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的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