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是需要严格遵守的,财务人员不可直接评审。报考者需要先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才能参加各地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评审。每个省份的评审条件可能会有所差别,但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是学历(学位)和资历条件。不同学历等级对资历条件的要求不同,例如具备博士学位的需要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需要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
其次是任职条件,需要全面掌握经济相关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政策法规,能够设计经济活动方案、提供专业指导并具备研究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等。
第三是业绩成果,需要在工作业绩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如主持或参与过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做出过显著贡献、参与政府经济政策规章制定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最后是学术成果,需要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如发表过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过学术、技术著作或获得过省(部)级颁发的奖项等。
总之,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严格,需要考评结合,报考者需要满足学历、任职、业绩和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高级经济师需要每年完成至少6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至少30个学时是活动学习,否则无法进行证书延续注册。如果学时不够,可以向所在单位、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所在地人社部门或个人档案存放单位进行咨询。另外,有些地区可能会要求不同的提交时间、完成年限和学时要求,需要注意本地区的相关要求。如果需要换算学时,可以咨询当地的高级经济师评委。完成学时后,一定要及时认定和登记,以符合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