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需满足以下学历资历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并取得经济师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2.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取得经济师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3.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并取得经济师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且近10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二、能力业绩条件
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需要具备以下能力和业绩条件:
1.具备系统掌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能力;
2.能够设计实施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方案,推动经济活动有序合规展开;
3.在工作中取得突出的业绩,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
4.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能够开展经济工作政策、实务研究,创新经营管理理念和专业方法;
5.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在有效期内。
对于取得经济师职称后的业绩和成果,至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二:
1.作为前5位完成人,参与企业的中外投融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管理创新等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2.作为完成人,制定重点行业规划、重要经济政策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实施后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作为完成人,在核心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在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4.作为完成人,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著作或教材;
5.作为前5位完成人,参与市级以上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技术改造方案论证、可行性评估等,并得到成功实施;
6.作为前5位完成人,完成市级以上课题,并结题或通过验收;
7.作为前5位完成人,在经济领域研究与实践的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
8.因工作业绩显著,获市级以上表彰;
9.作为前5位完成人,参与县级以上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技术改造方案论证、可行性评估等,并得到成功实施。
以上是山东省高级经济师职称的评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