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报高级经济师评审时,需要提供相关工作业绩材料。这些材料需要实事求是地反映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成果。具体而言,申请人需要提供主要专业工作业绩、项目贡献、论文著作和在职在岗证明等材料。
首先,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是指申请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业绩。这些材料可以是作品、奖励证书、业绩证明等。申请人应该适度提炼材料,突出自己的亮点和优势,但必须真实可信。
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交作为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这些项目需要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的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交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译著等材料。这些材料应体现申请人在专业领域的深度和广度。
最后,申请人需要提供与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或在职在岗证明。这些材料可以证明申请人在实际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业绩。
在准备业绩材料时,申请人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材料要层次分明,包括不同类别和不同级别的材料。其次,要重点突出自己在重大项目中的业绩,用数据说明效益。最后,保持材料内容前后一致,确保一致性和可信度。
总之,在撰写高级经济师评审业绩材料时,申请人应详细、严谨、全面地描述自己的工作成绩,并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只有这样,才能提高通过评审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