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需满足以下学历资历条件:
- 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 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且近10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二、能力业绩条件
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应具备以下能力和业绩条件:
- 系统掌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
- 能够设计实施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方案,推动经济活动有序合规展开。
- 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
- 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能够开展经济工作政策、实务研究,创新经营管理理念和专业方法。
- 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
以上是山东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的学历资历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