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报考条件包括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并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并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安排包括《高级经济实务》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