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评定一个经济师是否有能力担任高级职务的重要标准。首先,评审人员需要具备博士或大学专科学历,在经济师职务上具备中级任职资格,同时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或10年。其次,必须全面掌握经济相关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政策法规,能够设计经济活动方案并提供专业指导。在业绩成果方面,评审人员需要主持或参与过各种类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并为国家纳税做出过突出贡献。同时,需参与政府经济政策规章制定,并在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学术成果方面,评审人员需要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本专业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并获得过省(部)级颁发的奖项。总体而言,评审人员需要在学识、实践、业绩和学术成果等方面具备较高水平,才能通过高级经济师评审。
高级经济师需要每年完成至少6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至少30个学时是活动学习。这是人社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统一要求。如果高级经济师不能按照这个标准完成继续教育,就无法进行证书延续注册。为了保证课时数量,需要及时认定和登记。如果学时不够,可以向所在单位、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所在地人社部门或个人档案存放单位进行咨询。也可以咨询当地的高级经济师评委是否可以换算学时。由于不同地区提交的时间、完成的年限、学时的要求等可能不同,所以需要多关注本地区的继续教育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