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职称论文要求是评审申报人是否具备高级经济师资格的重要标准之一。一般来说,申报人需要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著作或论文,通常需要发表2篇左右的论文。这些期刊一般要求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或者是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
具体到北京地区的要求,申报人提交的论文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论文必须由申报人独立撰写,可以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专门撰写的论文,也可以是在技术业务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但必须是申报人自己独立完成的。其次,论文的专业内容必须与申报人申请的专业类别一致,并且与其工作岗位的专业性质保持一致。第三,论文的内容必须紧密结合申报人的工作实际,反映出申报人亲身实践或亲自完成的业务工作或技术项目。最后,论文必须反映出申报人近几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成果。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对论文发表的要求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因此申报人需要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要求进行准备和撰写。总之,高级经济师职称论文要求是评审申报人是否具备高级经济师资格的重要标准,申报人需要在符合要求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著作或论文,以展示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成果。
副高级经济师是高级经济师的下一级职称,申报副高级经济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一、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申报副高级经济师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资历。例如,具备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8年。
二、任职条件
申报副高级经济师需要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即全面掌握经济相关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政策法规,能够参与经济活动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对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各类从业人员提供专业指导,具备经济工作理论和实务的研究能力,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经验等。
三、业绩成果
申报副高级经济师需要在工作业绩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例如,主持或参与过各种类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参与政府经济政策规章制定,并在实施后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在为国家纳税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等。
四、学术成果
申报副高级经济师需要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例如,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本专业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过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在经济改革、经济理论方面的研究取得了省(部)级颁发的奖项等。
总之,申报副高级经济师需要满足学历、资历、任职、业绩和学术等方面的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员才能够申报副高级经济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