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是一项重要的考评制度,旨在对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进行资格认定。根据规定,参加评审的人员需要持有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根据官方公布的信息,2023年的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时间如下: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7月4日至17日
单位审核推荐时间:7月4日至31日
评审机构审核时间:7月至8月
申报人答辩评审时间:9月至11月
评审时间的确定是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有序进行。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需满足基本条件,包括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具有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政策水平。此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业绩条件和成果条件,例如在会计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的财会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
通过参加评审,合格的人员将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并获得高级会计师证书。这是对个人能力和业绩的认可,也是在职场上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时间2023已经确定,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和审核。希望广大会计人员能够积极参与评审,提升自身能力,为会计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个人网上申报
学生需要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在规定时限内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并提交。申报信息要求客观、准确、齐全。
二、单位审核推荐
学生所在的单位需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对学生填写的申报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单位需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提交给评审服务机构进行审核。
对于没有单位的自由职业学生,可以自行打印职称申报信息表等材料,线下提交给相关协会学会进行推荐。经过相关协会学会的审核公示并加盖推荐机构印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提交给评审服务机构进行审核。
三、评审机构审核
评审服务机构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申报材料不完整或不规范,评审服务机构应及时告知学生需要补正的内容。如果学生逾期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将视为放弃申报。学生审核通过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学生将视为放弃申报。评审服务机构将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学生提交给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学生答辩评审
高级会计师评审前,学生需要进行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根据分类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学生需要获得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票数才能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五、评审结果验收公示
评审工作结束后,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统一要求进行验收。评审结果通过验收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以上是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的流程,希望对学生们了解该流程有所帮助。如需详细信息,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