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会计行业的专业水平和素质,湖北省设立了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制度。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湖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
1. 学历资历条件:
- 具备博士学位,并在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 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并在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学术科研条件:
- 在正式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发表过2篇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或在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以上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
- 公开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字数超过2万字,或公开出版过具有一定质量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撰写字数超过3万字;
- 参与并完成过国家级或省部级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或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或参与完成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励;
- 撰写过经实践证明有重要指导意义或创造出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专项调查分析报告,并经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采纳。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湖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评审后,将获得湖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并享受相应的权益和待遇。为了保持专业水平,申报人员还需按照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希望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们积极申报,通过评审成为湖北省正高级会计师,为湖北省的会计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根据湖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或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 按照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满足学历和学术要求:
学历条件:
-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学术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在正式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以第二作者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
2. 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具有一定质量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3. 参与并完成国家级(含相应级别的专业学会),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或参与完成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地市级二等以上奖励;
4. 撰写经实践证明有重要指导意义或创造出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经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采纳的专项调查分析报告。
以上是湖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通过评审后,将获得湖北省高级会计师的资格,并能够在相关领域从事高级会计师的职责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