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评审资料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申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申报人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聘书或聘用合同:申报人的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申报人的《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各省发布的评审政策,参评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申报条件包括学历和资历要求,评审条件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业务能力、论文论著、业绩与成果等方面的要求。具体要求请参考各省发布的评审通知。
评审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组织进行。没有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具有评审权的单位或所在地省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前,申报人需要准备好上述材料,并按照各省要求进行复印和归档。评审材料的准备要认真,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单是考生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重要证明文件之一。根据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的要求,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获取自己的成绩单。
首先,考生需要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为:http://kzp.mof.gov.cn/。在首页左侧的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栏目中选择高级会计师考试。
接下来,考生需要填写相关信息以查询自己的成绩。首先选择考试年份,确保选择的年份符合要求。然后填写省份、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并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后,系统将会显示出考生的成绩情况。
对于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考生,他们可以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单。这个成绩单将作为考生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重要证明文件之一。
而对于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的考生,他们需要前往当地财政局进行打印或领取成绩单。在某些地区,还需要进行审核并盖章。
总之,考生在获取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单时,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无论是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下载打印还是在当地财政局领取,都需要确保所获取的成绩单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