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级会计师评审结果
广州市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已经圆满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1. 张三
2. 李四
3. 王五
4. 赵六
5. 刘七
6. 陈八
7. 周九
8. 吴十
9. 郑十一
10. 钱十二
二、评审不通过人员名单:
1. 杨十三
2. 朱十四
3. 许十五
4. 马十六
5. 胡十七
6. 林十八
7. 梁十九
8. 谢二十
9. 彭二十一
10. 方二十二
三、评审结果查询方法:
1. 登录广州市财政厅官方网站,点击“高级会计师评审”栏目,输入个人信息进行查询。
2. 拨打广州市财政厅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查询电话,提供个人信息进行查询。
四、高级会计师资格证获取时间:
评审通过的考生将在评审结果公布后的两个月内收到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请注意查收邮件或快递,如有变动请及时联系财政厅相关部门。
感谢各位考生对广州市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注:以上评审结果仅供参考,请以广州市财政厅官方公告为准。
高级会计师评审佐证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申报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申报人的学历和学位证明。
3. 聘书或聘用合同:申报人的聘任文件或聘用合同。
4. 《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人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以上材料是评审过程中必备的佐证材料,申报人需要准备齐全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省对于申报条件、评审条件以及破格条件可能有所不同,请申请人在申报前仔细阅读当年发布的评审通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是申报人晋升职称的重要环节,通过评审可以获得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业发展中取得更好的机会。因此,申报人需要认真准备材料,确保符合评审要求,并且在评审过程中充分展示自己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
评审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组织。申请人需要按照当地或中央单位的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并提交给评审机构。评审结果将根据申请人的学历、资历、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业务能力、论文论著、业绩与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通过高级会计师评审,申请人将获得更高的职业认可和发展机会,为个人职业道路的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