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
根据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的要求,申报人需要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著作或论文。参加评审需要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并且这些论文需要发表在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号)、国内统一刊号(CN号)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号)的学术出版物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出版的财会类专业刊物上。
在会计专业领域,申报人可以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具有较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财会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此外,申报人还可以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撰写者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
总之,申报人需要在学术出版物或业务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主办的财会类专业刊物上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以满足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的要求。
申报流程
1.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人需要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需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
2.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需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对申报人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单位需核实申报人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并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单位需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提交给评审服务机构。
3.评审机构审核
评审服务机构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申报材料不完整或不规范,评审服务机构将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申报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正手续。逾期未补正的申报人将被视为放弃申报。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申报人将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4.申报人答辩评审
申报人需要参加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根据分类评价标准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答辩过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申报人需获得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票数,才能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5.评审结果验收公示
评审工作结束后,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统一要求进行评审结果的验收。评审结果通过验收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总结
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流程包括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评审机构审核、申报人答辩评审和评审结果验收公示等环节。申报人需要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供真实的申报材料。经过审核和答辩评审,最终评审结果将在公示期后确定。这一流程旨在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