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资历条件。申报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外,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以上是浙江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申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并且在近几年的工作中表现良好,取得了一定的业绩。同时,申报人员还需要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并在次年起的3年内有效。
对于拥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员来说,需要在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而对于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的申报人员来说,则需要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10年,具体要根据学历和职称等级来确定。
此外,如果申报人员曾担任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因岗位变动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也可以申请高级会计师职称。而对于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且具备标志性业绩的优秀人才,则不受学历和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限制。
总之,浙江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条件要求申报人员具备相关学历和资历条件,并且在近几年的工作中表现良好,并取得一定的业绩。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员才能申请高级会计师职称。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高级会计评审在申报环节涉及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评价申报人员的宏观经济政策熟悉程度、会计专业发展趋势了解程度、职业胜任度、贡献度、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情况。
评审结束后,省财政厅将在其门户网站公示通过评审的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调查核实符合规定的,由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公布具有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已实行高级职称自主评聘单位的人员则由评委会出具《评审结果通知书》。
获得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由省人力社保厅统一颁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已实行高级职称自主评聘单位的人员不颁发证书。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应及时将获得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的相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综上所述,浙江省高级会计评审需要进行面试环节,并根据面试结果进行评审和公示。获得资格的人员将颁发相应的证书,并将相关材料归入个人档案。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进一步推动浙江省会计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