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级会计师评审时间一般在10-11月,参考2022年高级会计评审申报时间为10月17日至11月16日。
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或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 按照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学历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学术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正式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以第二作者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
(2) 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具有一定质量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3) 参与并完成国家级(含相应级别的专业学会)、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或参与完成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地市级二等以上奖励;
(4) 撰写经实践证明有重要指导意义或创造出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经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采纳的专项调查分析报告。
以上是湖北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即可获得湖北高级会计师资格,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职业水平和发展空间。
根据湖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的要求,申报人需要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著作或论文。一般情况下,需要发表2篇以上的论文。这些论文应该发表在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号)、国内统一刊号(CN号)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号)的学术出版物或由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出版的财会类专业刊物上。
除了发表论文外,申报人还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者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任职期间,申报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正式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发表2篇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
2. 在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
3. 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4. 公开出版具有一定质量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5. 参与并完成国家级或省部级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
6. 参与完成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地市级二等以上奖励;
7. 撰写经实践证明有重要指导意义或创造出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经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采纳的专项调查分析报告。
以上是湖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的论文要求。申报人需要根据这些要求,发表具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论文,并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参加湖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