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评审入口
高级会计师评审是各省自行组织的,因此评审入口并不统一。考生需要在高会成绩有效期内准备好评审所需资料,并通过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以及发表论文,然后将评审资料报送到省人力资源和财政厅指定的经办部门进行初审。
评审流程主要包括资格初审、材料审核、答辩考核、评审例会、公示结果和证书颁发等环节。
资格初审: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规定,以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材料审核:对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学历与资历、专业理论水平等进行审核。
答辩考核:根据申报人从事行业特点,重点考核其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处理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问题处理能力。
评审例会:组织召开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例会,投票确定符合规定的人员名单。
公示结果:在相关部门网站上公示通过评审的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证书颁发:公示结束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颁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以上就是高级会计师评审的流程,每个省份的具体操作可能会有所不同,考生需要根据当地的要求进行申报和评审。
高级会计师评审基本流程
一、申报与审查
申请人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表》,并提交给所在单位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给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进行审核。
二、初审
省级高级会计师评审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将被签署初步意见,并提交给评审组进行评议。
三、评议
由高级会计师评审组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评议内容包括申报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评价。部分省市还会要求申报人员参加答辩环节。评审组将根据评议结果提出评议意见,提交给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
四、评审
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政策和申报材料,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评委们会根据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论文质量、答辩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是否符合高级会计师职称的水平要求。获得过半数或2/3多数评委投同意票的申报人员将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
五、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将在所在单位或本地区进行公示,以便群众对其进行了解和反馈。如果有群众对申报人员不符合评审条件的情况进行举报,经核实属实的,评审结果将被撤销。
六、最后审定与发证
经过最后审定的评审结果将被确认,并颁发高级会计师证书给通过评审的申报人员。同时,评审部门还会将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归档保存。
以上是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基本流程,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请申请人根据当地政策进行准确的申报和评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