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四川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一般为12月-来年1月,可参考2022年四川高级会计评审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1月5日。
四川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
3.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5.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规定任职年限以前考核年度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申报提交的学历、学术论文、业绩、经历等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度评审资格,此后3年内不得申报。
(4)在经济活动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以上并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者省确定的合格(使用)标准,并在有效期内。
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如下之一专业经历:
1.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担任单位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机构负责人2年以上。
2.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成本、综合、分析、稽核、审计、核算等多个岗位从事过专业技术工作,并担任财务会计主管5年以上。
3.在艰苦边远地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5年以上。
4.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股东或者合伙人;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8年以上,且最近3年连续担任审计、财务会计咨询项目负责人以上职位。
根据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标准,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或省确定的合格标准。
2. 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同时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秉持端正的工作作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首要标准。用人单位将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强调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4. 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其他财经纪律,没有严重违反行为。对会计工作有热爱之心,并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 在现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申请人的专业学识水平要求如下:
1. 作为主要撰写人,至少撰写了2篇经实践证明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或创造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会计政策制度性文件或专项调查分析报告,并被市州以上行业管理部门采纳。
2. 作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具有CN、ISSN刊号的经济类、学术类专业期刊上至少发表了2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类专业学术论文。
3. 出版了至少1部会计专业著作或译著,其中独著字数不少于3万字,译著字数不少于6万字;或者作为主要作者编写了至少1部会计专业教材,并被大专院校选用。
4. 参与完成了省部级以上的1项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报告,担任主持人员或主研人员。
5. 艰苦边远地区人员可以提交本单位采纳并由申请人主持实施的与会计岗位相关的分析报告、专题方案、财务案例等至少2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
以上是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的基本条件和专业学识水平要求。希望广大会计从业人员能够按照这些标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为会计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