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除了基本条件外,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这些学历或学位需要经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具体的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核可以参考各地的报名简章。
根据属地化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应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应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都需要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