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会计工作并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除了基本条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需要注意的是,学历或学位应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同时,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具体的报名要求请参考各地的报名简章。
报名资格审核时,各地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的工作年限信息和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进行审核。在职在岗人员应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都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