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评审是一项考评结合的制度,申请参加评审的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首先,申请人需要具备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能力,并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其次,申请人的工作业绩需要较为突出,能够有效提高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申请人的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也需要符合要求。
申请人在取得中级职称以来,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业绩条件。如果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申请人需要具备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并且参与所在行业或单位的管理改革、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如果从事企业及其它会计工作,申请人需要具备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并且参与企业或所在单位的重大经营管理、内部挖潜增效、价值创造、产业布局等重大发展战略决策实施,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此外,申请人还需要积极参与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业财融合、风险控制等日常管理工作,总结实践规律、发现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得到实践运用。申请人还可以通过在企业重组并购等活动中发挥咨询服务作用,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申请人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成果条件。在会计专业领域,申请人需要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财会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或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申请人需要至少完成3项以上的相关成果。
通过评审后,申请人将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并获得高级会计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