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此外,申报人还需要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
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的评审要求包括以下条件: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或企业及其它会计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方面,申报人需要参与所在行业或单位的管理改革、体制机制建设,并为保障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在企业及其它会计工作方面,申报人需要参与重大经营管理、内部挖潜增效、价值创造、产业布局等重大发展战略决策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此外,申报人还需要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业财融合、风险控制等日常管理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总结实践规律、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并在企业重组并购等活动中发挥咨询服务作用。
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成果条件,包括在会计专业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申报人需要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具有较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财会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或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申报人至少需要完成3项以上的相关成果。
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需要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和评审要求,通过评审后方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