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考试组织单位是负责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的考试制度的机构。根据规定,高级会计师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报考高级会计师职称的条件是取得会计师职称后,并达到基本条件以及符合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除了会计师,部分地区非会计师也可以报考高级会计师职称。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采用考评结合的制度。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后,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需要持有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全国线在三年内有效)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评审通过后,申请人才能获得高级会计师证书。需要注意的是,高级会计师考试和评审都执行属地化原则,即由各地区负责组织和评审。高级职称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对应的职称名称分别是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的职称。高级会计师职业发展的方向包括国企总会计师、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等。高级会计师的职责包括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部门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高级会计师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够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