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评审三年内有效。各省根据考试情况来划定本省的及格线,一般为50-59分。达到省及格线的同学,在当年本省范围内参加评审时有效。各地区的成绩合格标准可能有所不同,请以报考地的合格标准为准。
高级会计师考试采取“考评结合”的制度。首先,考生需要参加《高级会计实务》的开卷笔试。通过考试后,考生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需要参加评审。评审需要准备评审资料,具体要求因地区而异。评审资料通过指定部门进行初审,合格后通知考生参加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考生的相关资料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即可获得高级会计职称。
如果考生对自己的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向报名所在地市级会计考办提出查分申请。各市会计考办将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明细分值的书面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