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申请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并且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除了满足基本条件外,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这些学历或学位必须经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在报名资格审核时,各地会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的工作年限信息和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算作正式从事会计工作,因此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应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而其他人员则应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都需要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