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评正高的条件主要包括基本条件、业绩条件和成果条件。
基本条件方面,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需要具备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能力,同时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此外,他们还需要在会计相关的理论研究方面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或者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的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
业绩条件方面,申请人需要具备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或企业及其它会计工作的经历,并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申请人,他们需要在行业或单位管理改革、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发挥积极贡献,为保障事业发展做出贡献。对于企业及其它会计工作的申请人,他们需要在重大经营管理、内部挖潜增效、价值创造、产业布局等方面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者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业财融合、风险控制等日常管理工作中总结实践规律、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并得到实践运用。
成果条件方面,申请人需要在会计专业领域取得一定的成果。作为主要完成人,他们需要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财会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或者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申请人至少需要完成3项以上的相关成果。
综上所述,高级会计师评正高的条件包括基本条件、业绩条件和成果条件,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申请人才能够通过评审并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