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后,需要进行评审以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流程主要包括申报、审查、初审、评议、评审和最后审定等环节。
首先,申请人需要填写《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表》,经单位审查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接下来是初审阶段,省高评委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签署初步意见,提交评审组评议。
然后是评议环节,由高评委委员组成的评审组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这一环节可能包括答辩,申请人需要通过答辩展现自己的才华,获得答辩老师的认可。
评议结束后,评审组根据评审政策和申报材料,对参评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评价,并提出评议意见,报高评委评审。
在评审阶段,高评委根据评审组的评议意见和申报材料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获得过半数或2/3多数(国管局)评委投“同意票”的申请人才能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
评审结果公示是评审流程中的重要环节,公示期内接到反映参评人不符合评审条件的举报,经核实属实的,评审结果将被撤销。部分省市要求在报评审资料前,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公示5-10天。
最后,经最后审定后,申请人可以领取高级会计师证书及评审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高级会计师评审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