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高级会计师的条件是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评审的。首先,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需要持有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这是基本条件之一。
其次,评审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他们需要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同时,他们的工作业绩也需要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此外,他们还需要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
除了基本条件,评审人员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业绩条件。这些条件根据评审人员的工作背景和所从事的领域有所不同。对于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人员来说,他们需要具备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并且在行业内或单位内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对于从事企业及其它会计工作的人员来说,他们需要在企业或单位的重大发展战略决策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此外,他们还需要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总结实践规律、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并得到实践运用。最后,评审人员还需要在会计专业领域取得一定的成果,如发表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完成具有较大影响的财会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
以上就是评定高级会计师的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