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是指申请参加深圳地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基本条件包括对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系统掌握和应用能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负责某个领域或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也需要符合要求。
业绩条件方面,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业绩条件。对于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参与所在行业或单位的管理改革、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对于从事企业及其他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参与企业或所在单位的重大经营管理、内部挖潜增效、价值创造、产业布局等重大发展战略决策实施,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在会计专业领域取得一定的成果,如完成具有较大影响的财会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或在专业期刊上发表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
以上就是深圳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的基本要求,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人员才能申请参加深圳地区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