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高级会计师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基本条件包括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工作经验要求能够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并且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此外,还需要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
评审通过后,方可拿到高级会计师证书。而要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需要持有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在业绩条件方面,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参与单位管理改革、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或在财会管理与监督、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保障作用,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从事企业及其它会计工作,参与重大经营管理、内部挖潜增效、价值创造、产业布局等重大发展战略决策实施,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积极参与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业财融合、风险控制等日常管理工作,总结实践规律、发现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得到实践运用,或在企业重组并购等活动中发挥咨询服务作用,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此外,取得中级职称以来,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成果条件。在会计专业领域,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具有较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财会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或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