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有效期是三年。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可以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评审均有效,有效期为三年。各省考试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情况来划定本省的及格线,一般为50-59分。只有达到本省的及格线的同学,在当年的本省范围内参加评审时才有效。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及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该成绩单在三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时有效。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本部门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使用标准,并备案报全国会计考办、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各地区的高级会计师政策和成绩有效期可能有所不同,请考生及时关注当地财政局或网校的信息,根据当地政策在成绩有效期内申报评审。
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可以进行复核。如果考生对自己的成绩存在疑问,可以向报名所在地市级会计考办提出查分申请,由各市会计考办提供相关科目明细分值的书面凭证。
高级会计师考试采取“考评结合”的制度,考生需要先参加《高级会计实务》的开卷笔试,通过考试后,在成绩有效期内参加评审。评审需要考生准备评审资料,各省市要求不同。初审合格后,考生将被通知参加论文答辩,通过答辩后,考生的相关资料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获得高级会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