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评审是会计从业人员提升职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一种途径。下面将介绍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基本流程。
第一步:申报、审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填写《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表》,经单位审查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第二步:初审
省高评委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签署初步意见,提交评审组评议。
第三步:评议
由高评委委员组成评审组,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其能力水平、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评价。部分省市还要求参评人员进行答辩。评审组根据评议意见,综合评议参评人员是否符合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并提出评议意见,报高评委评审。
第四步:评审
高评委根据评审组的评议意见和申报材料,对参评人员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过半数或2/3多数的评委投“同意票”方可获得高会资格。
第五步: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期内,接到反映参评人不符合评审条件的举报,经核实属实的,将撤销评审结果。部分省市要求在报评审资料前,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公示5-10天。公示结束后,相关部门要在《推荐意见表》中注明“有关材料已按规定公示,群众无异议”。
第六步:最后审定、发证
最后,根据评审结果,相关部门进行最后审定,并颁发高级会计师证书及评审资料。
以上是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基本流程,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请考生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