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时间一般在7月-8月。具体包括以下环节:
1.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 7月4日至17日
2. 单位审核推荐: 7月4日至31日
3. 评审机构审核: 7月-8月
4. 申报人答辩评审: 9月-11月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全国线在三年内有效)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评审通过后,方可拿到高会证书。
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包括基本条件、业绩条件和成果条件。基本条件要求申请人具备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能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业绩条件要求申请人从事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及其他会计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成果条件要求申请人在会计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的财会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方面取得成果。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