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评审是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后的一个重要环节,申请参加评审的人员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根据各地区的评审规定,申报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申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申报人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学位证书:申报人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聘书(或聘用合同、聘用证明):申报人的聘书(或聘用合同、聘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申报人需要提供《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各省对于申报条件、评审条件、破格条件有一定的差异,请申请人根据当年发布的评审通知进行准备。具体的申报条件包括学历及资历要求,评审条件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业务能力、论文论著、业绩与成果等要素。申请人还需注意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确保顺利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