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是在每年的7月20日至8月20日进行的。评审的基本条件包括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取得会计师职称后的工作经验要求。工作经验要求根据学历不同而有所差异,具备博士学位的需要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的需要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需要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此外,还需要具备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如参与过财务、会计制度的编写工作,主持、指导地区、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或参与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等。评审所需的材料包括有效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以上是关于河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和所需材料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