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包括基本条件、业绩条件和成果条件等方面的要求。申请人需要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
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需符合要求。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或企业及其它会计工作的研究和实践能力。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具备在会计专业领域取得一定成果的条件,如主要完成具有较大影响的财会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或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
北京市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是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要求,通过评审后才能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