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的条件主要包括基本条件、业绩条件和成果条件。基本条件要求申请人具备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能力,以及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另外,申请人的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也需要符合要求。
业绩条件要求申请人自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一定的业绩条件。对于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申请人,他们需要在行业或单位管理改革、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保障事业发展做出贡献。对于从事企业及其它会计工作的申请人,他们需要在重大经营管理、内部挖潜增效、价值创造、产业布局等方面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业财融合、风险控制等日常管理工作中总结实践规律、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或在企业重组并购等活动中发挥咨询服务作用。
成果条件要求申请人在会计专业领域具备一定的成果条件。作为主要完成人,申请人需要完成具有较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财会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或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申请人需要完成3项及以上的成果条件。
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需要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业绩条件和成果条件,并通过评审才能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