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的申报人需要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著作或论文。一般来说,需要发表3篇及以上的论文。这些论文应该发表在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 号)、国内统一刊号(CN 号)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 号)的学术出版物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出版的财会类专业刊物上。在会计专业领域,申报人可以作为主要完成人或第一作者,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财会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方面进行发表。申报人还可以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撰写人,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总之,申报人需要在期刊上发表3篇及以上的论文,并且这些论文应该在会计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学术价值。